各省轄市公安局:
按照公安部工作部署和要求,為確保2012年元旦、春節(jié)期間全省保安押運企業(yè)安全,有效遏制侵害押運目標、車輛等惡性案件的發(fā)生,確保押運員工、客戶單位有關人員和財產安全,維護社會治安穩(wěn)定,省公安廳決定,從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,在全省保安押運企業(yè)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。現將《河南省保安押運企業(yè)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》印發(fā)你們。請即報告當地黨委、政府,并結合本地實際,加強組織領導,細化目標任務,強化工作措施,認真抓好貫徹落實。
河南省公安廳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河南省保安押運企業(yè)
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
按照公安部工作部署和要求,為確保2012年元旦、春節(jié)期間全省保安押運企業(yè)的安全,有效遏制侵害押運目標、車輛等惡性案件的發(fā)生,確保押運員工、客戶單位有關人員和財產的絕對安全,維護社會治安穩(wěn)定,省公安廳決定,從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,在全省保安押運企業(yè)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。具體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指導思想
按照“保增長、保民生、保穩(wěn)定”的總要求,以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、《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》等規(guī)定為依據,以安全檢查為載體,及時發(fā)現和消除保安押運企業(yè)存在的安全隱患和漏洞,進一步規(guī)范全省保安武裝守護押運活動,維護全省治安穩(wěn)定,保障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發(fā)展。
二、任務目標
通過安全檢查,有效解決保安押運企業(yè)存在的突出問題,確保實現“七個不發(fā)生”的工作目標。即:
(一)確保不發(fā)生因保安守押隊員違反守押操作規(guī)程或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,造成盜搶案件;
(二)確保不發(fā)生因教育、培訓、管理不到位,造成守押隊員監(jiān)守自盜、內外勾結等嚴重刑事犯罪案件;
(三)確保不發(fā)生因制度不落實,造成守押專用防爆槍支丟失、走火、傷人等惡性事故;
(四)確保不發(fā)生因保安押運企業(yè)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不到位,造成群死群傷性重大交通事故、消防事故、治安事故;
(五)確保不發(fā)生因監(jiān)管措施不到位,造成押運隊伍存在賭博、吸毒、在逃人員、刑事犯罪人員等重點管控人員;
(六)確保不發(fā)生因侵犯押運隊員權益,造成押運隊員罷工、停運等影響客戶正常經營的事件。
(七)確保不發(fā)生因對守押隊員日常表現和思想動態(tài)掌控不到位、采取措施不及時,造成押運隊員持槍殺人、報復社會等惡性案件發(fā)生。
三、檢查內容
(一)保安押運企業(yè)基本情況
1、各保安押運企業(yè)名稱、注冊地、住所地址、經濟類型、經營范圍;
2、各保安押運企業(yè)押運人員數、槍支數量、運鈔車數量、金庫數量。
(二)保安押運企業(yè)安全設施建設情況
1、金庫的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及達標情況;
2、運鈔車防護性能及達標情況;
3、視頻監(jiān)控、聯網報警等安防設備有效運轉情況,監(jiān)控的范圍、圖像效果情況;
4、運鈔車??康木鋮^(qū)和停車位設置情況。
(三)保安押運企業(yè)規(guī)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
1、押運單位內部安全管理制度(保密制度、值班制度、輪崗制度、出勤制度等)建設與落實情況。
2、守護、押運人員管理情況(招錄、培訓、持證上崗、武器使用和防衛(wèi)技能等),執(zhí)行押運安全操作規(guī)程情況等。
3、對守護人員、押運人員、管理人員開展法制教育、職業(yè)道德教育和守護押運專業(yè)技能培訓的情況及組織保安員參加考取《保安員證》的學習情況等。
4、守護、押運人員對本單位各項安全規(guī)章制度的掌握及執(zhí)行情況。
5、開展防火、防搶劫等突發(fā)事件演練情況。
6、各類與安全保衛(wèi)工作有關臺賬的登記情況。
(四)保安押運企業(yè)槍支管理制度的執(zhí)行情況
1、申領《公務用槍持槍證》、《公務用槍槍證》情況。
2、槍支彈藥保管和使用登記情況。
3、槍彈庫設施建設和值守情況。
4、對持槍人員的安全教育、培訓情況。
5、槍支使用單位主管領導對槍彈定期查驗情況。
6、公安機關對槍彈管理進行檢查、監(jiān)督的情況。
(五)維護穩(wěn)定工作情況
1、保安押運企業(yè)押運員、守庫員等要害崗位人員報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審查備案情況,保安服務監(jiān)管信息系統錄入、核查比對等情況。
2、安全責任書簽訂情況。
3、不安定因素排查情況。
5、重點人員包保責任落實和穩(wěn)控情況。
四、組織領導
省公安廳成立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、省維穩(wěn)辦主任、副廳長程德民任組長、治安總隊總隊長曾建新任副組長的省保安守押企業(yè)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管理總隊,副總隊長王紅旭任辦公室主任,具體負責此次檢查工作的綜合指導、信息反饋及檢查驗收。
五、檢查方法
本次檢查采取自查、抽查、互查與檢查驗收相結合的方法進行,一級查一級,逐級落實檢查責任。檢查中,按照以各保安押運公司自查自糾為主,以本地區(qū)抽查、互查與省、市兩級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檢查驗收為輔的原則組織實施。
五、時間安排
(一)動員部署階段(2011年11月)。召開會議,對檢查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;成立組織領導機構,制定具體實施方案;明確工作任務,提出具體要求,落實工作責任,確保檢查工作有序開展。
(二)自查自糾階段(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)。各保安押運企業(yè)按照《方案》中的任務和要求,從槍支管理、制度執(zhí)行、要害人員管控、維護穩(wěn)定等方面入手,全面展開自查摸底工作,并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,逐項落實整改措施,確保問題查清、隱患整改到位。
(三)檢查總結階段(2012年2月)。各地、各保安押運企業(yè)按照工作方案,對本地、本單位檢查整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,查漏補缺,建章立制。省公安廳將組成檢查組,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、督導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認識,加強組織。做好保安押運安全工作是整個公安系統安全保衛(wèi)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。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負起責任,成立由主管領導親自掛帥的檢查工作領導小組,加強組織領導,周密安排部署,明確職責分工,制定切實可行的檢查工作方案,分階段、分步驟地組織開展檢查整頓工作。各保安押運企業(yè)一定要高度重視,精心組織,周密部署,逐一檢查武裝守護押運的槍支、槍庫(槍柜),逐一檢查武裝守護押運的崗位和持槍人員,全面開展檢查整治。各地、各單位在檢查工作中要逐級簽訂責任狀,確保各項檢查工作落到實處。
(二)澄清底數,整改隱患。各保安押運企業(yè)要深入剖析近年來全國及我省武裝守護押運領域發(fā)生的案(事)件,舉一反三,對照本單位武裝守護押運工作情況,認真組織開展武裝守護押運車輛、槍支、金庫等安全隱患大排查。各地公安機關要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相關工作規(guī)定和要求,組織開展專項排查,摸清武裝守護押運人員和槍支、運鈔車、金庫的底數,找出、找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進一步建立健全武裝守護押運操作規(guī)程。對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逐一記錄在案,逐項落實整改措施,下大力氣加以集中整治,堅決堵塞各種安全漏洞。各地公安機關要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,對本地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交叉檢查和抽查。交叉檢查和抽查要有檢查記錄,由檢查組成員簽字后將檢查結果及時反饋被檢查單位。
(三)強化檢查,規(guī)范管理。各地公安機關要按照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對每個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的規(guī)章制度建設、內部管理、安全生產經營、保安隊伍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。凡內部管理混亂、規(guī)章制度不健全、存在安全隱患的,要責成其立即整改;對存在違法行為的,要堅決依法處罰。同時,要組織召開保安押運公司和客戶單位座談會,聽取意見和建議,進一步規(guī)范武裝守護押運行為,引導保安押運公司立足長遠發(fā)展,尊重市場規(guī)律,自覺規(guī)范服務行為,提升服務水平。各保安押運公司業(yè)務部門負責人要確保每周至少一次跟班作業(yè),實地了解武裝守護押運工作情況,督促武裝守護押運人員嚴格執(zhí)行操作規(guī)程,確保安全。
(四)嚴格審查,純潔隊伍。各地要按照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依托省保安服務監(jiān)管信息系統,從采錄現有從事保安武裝守護押運人員個人信息、活體指紋、核查比對等基礎工作入手,逐人建檔,嚴格審查,確保守押隊伍的純潔性。要組織開展談話教育,全面了解掌握所有守護押運人員的思想動態(tài)、社會活動等情況。對有賭博、吸毒等違法行為和缺乏武裝守押專業(yè)技能、特權思想嚴重、心理素質差、家庭矛盾激化,揚言報復社會的人員,要立即調離守護押運崗位。要認真梳理近年來因各種原因離職的守護押運人員,跟蹤了解可疑人員的情況,對與在職的武裝守護押運人員有密切交往的,要高度警惕,防止個別人利用熟悉原單位武裝守護押運工作內部管理和人員情況,內外勾結作案。要切實維護武裝守護押運人員的合法權益,提高他們的福利待遇,保持隊伍穩(wěn)定。
工作中,各地公安機關要加強安全檢查情況的收集、匯總和上報工作,注意總結經驗,以點帶面,促進檢查工作的深入開展。各地要指導專人自2011年12月開始分別于每月5日上報上月各地此項工作的開展情況及《全省保安押運企業(yè)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情況登記表》(附后)。重大情況隨時上報,工作總結于
附件:
全省保安押運企業(yè)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情況登記表
檢查單位: 年 月 日
保安押運 企業(yè)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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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 時間 |
年 月 日 | |||
經濟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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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范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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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法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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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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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子人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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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職守押人數 |
人 |
金庫數 |
座 |
運鈔車輛數 |
臺 | |
采錄系統人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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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錄指紋人數 |
人 |
經核查人數 |
人 | |
不合格人數 |
人人 |
辭退人數 |
人 |
調離崗位人數 |
人 | |
槍支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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槍支總數 |
支 |
子彈總數 |
發(fā) | |
槍庫數 |
座 |
槍柜數 |
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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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
持槍人數 |
人 |
已辦《槍證》數 |
個 |
已辦《持槍證》數 |
個 | |
待辦《槍證》數 |
個 |
待辦《持槍證》數 |
個 | |||
槍庫設施 達標數 |
座 |
使用槍彈制度是否健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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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(zhí)行程序 是否規(guī)范 |
| |
金庫設施 達標數 |
座 |
守庫制度 是否健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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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(zhí)行程序 是否規(guī)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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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鈔車 達標數 |
臺 |
押運制度 是否健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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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(zhí)行程序 是否規(guī)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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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中 發(fā)現的 問題和隱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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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處情況 |
檢查人簽字 年 月 日 |